2008年2月28日 星期四

初見海鷗—近距離接觸

戀問海岸

  說來有點可笑,我在台灣從未看過海鷗,卻在日本北海道跟海鷗近距離接觸。不知道是台灣的海鷗特別怕人,所以都不會靠近有人出沒的海岸;還是我去過的海邊,不管是東岸的鼻頭角、福隆、北關、頭城、南澳、花蓮市的北濱和南濱、和南寺、豐濱鄉石梯坪、台東的大武,還是西岸的竹南、鹿港、恒春、墾丁,剛好都是海鷗不愛去的地方?不管是什麼原因,反正我在台灣就是無緣得見,以至於要遠渡重洋,才能獲得「發現海鷗」的驚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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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台灣是個海島,當然有海鷗,而且種類不少。我曾經在讀了莊勝雄的〈緣.與海鷗相遇於清水〉一文後,專程跑去金山附近的清水看鳥,就是找不到鳥踪。我想,要看海鷗,未必那麼困難,蒐集資訊,做好功課,應該不難。不過,我更喜歡的是不期而遇。

  2007年夏季,以日本北海道最大城市札幌為基點,北向往道央出發,住宿於層雲峽青年旅館,順登黑岳,再繞經道東的知床半島、野付半島,於摩周湖青年旅館連住三天,好好地玩過周邊景點後,再從南岸一路繞到富良野,繼續後半段行程。從摩周湖往富良野途中,我們的專車在一個名字很羅曼蒂克的「戀問海岸」休息,就在此地驚見海鷗飛過來、飛過去,我近乎徒勞地想用相機捕捉飛鷗,卻往往錯失按下快門的良機,最後只拍到一張稍微模糊的鷗影。

戀問海岸初見海鷗

  沒想到,到了我們一行在北海道的最後一站函館,海鷗卻讓我看到飽。我們於下午入住寶來町的YGH,MOOK雜誌說YH加一個G表示較高級,不然,雜誌只講好的,完全不講缺點,會誤導讀者。其實函館YGH的空間非常狹小,我們一家三口被安排住到三樓,行李往上搬就費力得很,尤其是行程接近尾聲,大家的行李都增添了不少份量。這間青旅的三人房擺了三張單人床,一字排開,中型行李箱很難放進去,而且擋住通道,後來只好調整床的位置,擺成ㄇ形,才能使用。不過,排除上述缺點不論,函館YGH的地理位置很好,對面就有一家超市,走個十來分鐘就可以到函館山纜車站,十分鐘左右可以搭有軌電車,而在函館只要學會搭電車(很容易,另文介紹),它的景點基本可到,行動的自由度變得很高。

  安置好行李後,便去海邊散步,卻見一大群海鷗漂浮在水面上,既驚且喜,由於天色已漸漸暗了下來,又要趕著買晚餐、吃晚餐,再集合去函館山,所以就隨便拍了幾張。

函館堤岸外的浮游海鷗

  第二天乘電車去歷史名城五稜郭,除了繞城一周外,也近距離地看了海鷗。起先是在入口的地方看到海鷗,後來在城垣上看,最後準備要離開了,護城河邊的鳥就更密集了。商店前因為有人餵食,所以這裏的海鷗根本不怕人,伸手可及。我說「伸手可及」,一點也不誇張,我用小相機,就能輕鬆地近拍這些海鳥,近得幾乎可以拍大頭照了。

攝於五稜郭入口處

這應該是亞成鳥

城垣上也有

護城河邊,成鳥與亞成鳥站成一排,地上還有烏鴉

靠近一點

後來我才發現,相片背景有隻貓,牠大概不敢惹海鷗吧

餵食者來了,眾鳥搶成一團,海鷗外,還有烏鴉、鴿子,以及沒拍進去的麻雀

這隻鳥乖乖站著,我盡情地拍牠,拍到不想拍為止

  • 附記:經查證,我在函館所見的海鷗,應該是黑尾鷗。每年入冬至初春,這種海鷗會從日本南下至馬祖列島的東引島過冬。根據賞鳥書《發現台灣野鳥》(晨星2000年版),黑尾鷗(Black-tailed Gull)冬季會飛來台灣本島,但數量不多。另外,聽說基隆港有不少海鷗,想找個機會去看看。

2008年2月22日 星期五

逃避喧鬧

 2006年年末,有一次參加我任職系所設於京華城十樓的所慶,遇到平常難得有機會見面的朋友,可惜沒有機會多談。這樣的場合,從來不適合好好地談話。

 我大約八點半就離開了,每年所慶,只要卡拉OK開始不久,我就會離席。##CONTINUE##因為,我很怕人多熱鬧的地方。其實,一踏入那樣的場合,我就開始不安,但為了禮節,還是撐了幾個小時才離席。­何況,那天我還頭痛、腸胃不適。離席後,很少上台北市鬧區的我,最擔心的就是夜間在生疏的環境中尋路,幸好方向感這回沒失誤,總算順利回到了家。

 不過,話說回來,卡拉OK也並非一無是處,所長與日本女同學的合唱,來自泰國與韓國同學的台語歌合唱,以及我正在教課的碩一男同學驚人的唱功,都讓我看到平時上­課看不到的一面,非常值得。

 這是我第一次去京華城,我至今也沒有去過「微風廣場」。這幾年被媒體醒目報導過的台北市新百貨建築,只去過101一次。怕熱鬧的我,不會專程趕去看跨年煙火。我可算是是住在城市裏頭的超級土包子。

  • 附記:京華城的停車場有點可怕,一路盤旋而下,一層層的地下停車場卻都管制不開放,我開著車,彷彿要掉入十八層地獄,幸好只掉到第六層就得以停住。

2008年2月9日 星期六

花蓮印象(九):二訪「雲山水」

  第一次去,我還不知道這個美麗的地方叫什麼名字(見〈花蓮印象(八):豐坪社區〉),只知道它在花蓮縣壽豐鄉豐坪社區之內。後來我自己開車尋找,沒找著,卻走到了一個叫「碧蓮寺」的地方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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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由於識路能力不夠好,今年一月,還是由親戚開車帶著去,才能夠二度造訪。

  這次的收穫,除了欣賞美景外,還遇到了莊主邱先生,知道他給此地取名「雲山水」,雖然是很平凡的名字,卻頗副其實。對我來說,雲、山、水,都是我喜歡的,三者能夠同時見著,而且互為襯托,真是再好沒有了。

  不過,構成美景的重要元素不止雲、山、水,莊主還種了很多的樹,加上經常整理的草地,新鮮的空氣,身處其中,真願時光就此停住。

  莊主邱先生自承喜歡攝影、音樂、藝術。他自己在這裏蓋了一棟歐式房屋,已開放民宿,取名「逸翠軒」,並建有部落格,上頭放有許多邱先生拍攝的「雲山水」相片,非常漂亮,遠非我這裏所放的照片所能及,請網友務必點選以上連結進去瀏覽。

  喜歡拍風景照的攝影家常常要扛著腳架,揹著相機和多支鏡頭,跑很多地方,才能攝得讓自己滿意的相片。邱先生就在自己的家,愛在哪裏拍就在哪裏拍,愛拍多久就拍多久,並且樂此不疲。網友上他的網站,當知此言不虛。

2008年2月6日 星期三

寒冬中的茶花與毛毛蟲

  不知道是怎麼回事,進入寒冬了竟然還有毛毛蟲,而且還是今年(農曆)來報到的第二批。(相片攝於2008.02.05.)

##CONTINUE##  在同一棵茶花樹上,同樣的毛毛蟲。

  也就是說,蝴蝶媽媽早已經在這棵樹上產過卵,蟲卵已經孵化、啃食過我的茶花樹葉,由一齡蟲、二齡蟲以至羽化。

  蟲兒變蝶,茶花樹應該可以放心地把餘存的精華綻放,但,竟然還會有第二批毛毛蟲誕生。我沒看過這樣的事。

  也許因為出生太晚,天氣寒冷,蟲兒不吃葉子,卻只吃花苞。我本以為,這樣一來,不僅花兒開不了,蟲兒也長不大。

  然而,花兒並不服輸,即使含苞時就被啃食,卻仍然繼續成長,而蟲兒也持續長大,形成如圖的並存畫面。

  結果,每年一次的茶花秀,竟成了毛毛蟲的二度成長秀。

  幸好,我還有不受蟲害的茶花—蘋果香可以看。

  • 附記:請不必告訴我除蟲的方法,此事我向來是任其自然的,請參見蟲來了〉

2008年1月24日 星期四

LOG—BLOG—TWITTER—TWITTHIS......

  會去看部落格文章的人,大概不少都有自己的部落格。

  已經老掉牙的故事了,log原來只不過是某些電腦軟體,針對PC單機所做的工作記事,後來有人把它設計成網路記事——web log(這是為什麼會有人把"blog"譯成「網誌」的原因),把兩個英文字中間的空格去掉,於是變成了「我們都來部落格」——weblog,再去掉前面兩個字母,流行起來的新字"blog",絕對是Web2.0時代最火紅的關鍵詞。時至今日,不但有多種多樣的部落格平台,也有數量嚇死人的許許多多部落格。

##CONTINUE##  然而,故事不會這麼快就結束。雖然BLOG愛怎麼玩都可以,重點可以是文章,可以是圖片,也可以是影音,都隨格主自己任意調配。但有越來越多的格主,由於浸淫BLOG日久,越來越謹慎對待自己的產品,不再輕易將瑣碎的事情都往部落格上放;也由於寫部落格文章確實要花不少時間,一篇短短的文章可能就要用掉至少一個小時,如果再加上配圖,事前的照片篩選、美工,更是耗時,凡此種種,不免減少了忙碌的現代人用BLOG記事的意願。

  於是又有所謂的「微型部落格」應運而生,其中最著名的應該是twitter(我喜歡稱之為「碎碎念」),台灣自家品牌的則有「巴布」——buboo。有了twitter,又有相應的支援軟體如twitthistwhirl,等等。而因為twitter有140個半形字的限制,於是縮小連結的tinyurlsnurl,就成為「微型部落格」的得力助手,而snurl甚至還內篏於twhirl之內,增加了使用者的便利。

  從LOG開始,發展成BLOG,由於有商機,出現了許多BLOG平台,同時也因之研發出支援BLOG的眾多外掛;而BLOG一路發展下來,竟又旁生出了TWITTER,然後再有支援TWITTER的許多產品,一項產品刺激了下一個相關產品,幾乎是源源不絕,生機無限。

  看來,從LOG開始的故事,永遠不會說完。

延伸閱讀:

2008年1月16日 星期三

就是欠打

  大陸的國亞先生,在《一個普通中國人的家族史》中講了一個關於「邏輯不通」的故事,很有趣,抄錄如下:

以前有個讀書不用功的書生去趕考,考題是就今天所見所聞做一首詩。書生一想,今天出門碰到了鄰居老張,跟老張打招呼時不慎把賣早點的湯桶給踢翻了,走到教坊前聽到裡面彈琵琶,恰好弦斷了,又走到河邊看到兩個漁翁為爭一條魚打架。於是這個書生作了一首「詩」:出門遇老張,腳踢一桶湯,隔牆琵琶斷,兩漁翁相打。寫完後書生讀了一遍,感覺最後一句不押韻,就把「打」字給去掉了,這樣這首詩變成了:「出門遇老張,腳踢一桶湯,隔牆琵琶斷,兩漁翁相」。倒也壓韻。閱卷先生一看這首「詩」,禁不住氣打一處來,用紅筆批了兩個字:「欠打!」書生落榜後一看卷子上的批注,頓時後悔萬分:哎呀,連老師都說了,我就是欠個「打」字,要是當時不把那個「打」字勾掉就好了!

##CONTINUE##  這個故事提醒我們,日常說話也好,作詩寫文章也好,前言後語總要有個關聯,否則生拉硬套,就只能是 nonsense,沒有意義,廢話。112大選前,中央選舉委員會就有一個「欠打」的廣告,什麼北有北投,南有南投,所以全民要公投,硬是把毫不相干的事牽扯在一起,以為押了韻,就是有道理,而且地理位置還給弄錯,據說這是某留德博士的得意之作。於是就有人嗆聲:北有南港,南有北港,不投公投,才是正港。以無厘頭對無厘頭,也是台灣面對「欠打」一事,無可奈何之下,不得不有之舉。其實,好耍無厘頭,欺騙人民的本事,也不必那麼辛苦,千里迢迢遠赴重洋,花了那麼多時間和金錢唸到博士,倒不如租幾片周星馳的電影,看一看就能學會。不過,國家大事,能這麼玩嗎?真是「欠打」!

2008年1月7日 星期一

不合時宜牢騷話:哪來這麼多的「官方網站」?

  不知從什麼時候開始,"official website"被譯成了「官方網站」,從此就泛濫開來。我曾經在2002年9月6日以「官方網站」當關鍵字蒐尋,在「蕃薯藤」找到 了534 筆,而在「Yahoo奇摩」則找到了997筆。「可口可樂」、職棒「兄弟象」、歌星李玟、演員鍾麗緹、遊戲機PlayStation、電腦遊戲「傳奇」等都有「官方網站」,無奇不有。這些組織、公司、個人、電腦遊戲公司怎麼會是「官方 」呢?難道這就是後現代對中文字「官方」字義的顛覆?##CONTINUE##
  五年以後,「官方網站」的使用率更是驚人,原來以百計,現在則以百萬計,2008年1月7日我再到Google蒐尋,已有7,520,000筆了。Google的翻譯器直譯"official website"為「官方網站」;線上台灣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也已正式收入該詞,有二解:「1.指由網站主題代表者所設置的網站,有別於網友為興趣設置的網站。如電影公司為介紹某部新片所設置的網站,即可稱為該影片的官方網站。2. 泛指政府部門所置的網站。」
  英文"official"的意思原比中文「官方」寬,既有中文「官方」的意思,也有與「官方」無關的意思,含括職務上的、正式的、公認的、形式化的等。其中比較貼近"official website"的應該是「正式的」,因此"official website"可譯成「正式網站」,但若能譯成「正宗網站」應該更好,以有別於非本公司、非本人(授權)所架設的網站,也就是「只此一家,別無分號」的意思。
  不過,既然大家都已這麼用,而且教育部也已認可,而且還把「非官方」的解釋擺在「官方」之前,我再怎麼不以為然都沒有用,我再怎麼說也形同廢話。但我就是認為把"official website"譯為「官方網站」是不妥的。而且教育部的辭典也並不怎麼嚴謹,大有媚俗之嫌;也就是說,教育部編的辭典,不但沒有做好把關的工作,而且日益放鬆了中文詞義。我這麼批評當然不專指把"official website"譯為「官方網站」,還有別的詞,譬如「攏絡」明顯是寫錯的,它也收了進去,但卻沒有辦法像「籠絡」一般列出典故。一味媚俗的結果,把「三隻小豬」收入成語,也就不足為奇了。
  五年前第四台Action台的金氏紀錄節目,曾經播出一名婦女長了一個巨大的卵巢瘤,動手術開刀割除後,稱得的"official weight"是303磅,字幕打出來是「正式重量」,幸好沒譯成「官方重量」。不過依照中文用語習慣,此處的"official"其實是不用譯出的。
  看到"official"就一定譯成「官方」,就跟看到"president"就一定譯成「總統」,看到"constitution"就一定譯成「憲法」,看到"approach"就一定譯成「研究途徑」,看到"flight"就一定譯成「飛行」一樣,是翻譯上的機械主義。
  或謂語言是活的,只要約定俗成,為何除了官衙之外,就不能稱為「官方」?"official website"不是已廣泛被稱為「官方網站」,有什麼不可以?
  積非成是,約定俗成固然是語言被固定下來的一個原則,但至少要有個底線,否則把一旦寫成一但,再/在不分,權力/權利不分,反應/反映不分,已/以不分的錯誤,豈不都可以接受?依照片面的「積非成是,約定俗成」邏輯,「只要很多人都寫錯,錯的就是對的」,那麼一旦不就可以等於一但,再=在,權力=權利,反應=反映,已=以?以上所舉的常見的錯別字例子,告訴我們,語言的約定俗成原則,其底線在於不能造成語意的混淆,權力絕對不等於權利,反應絕對不是反映。同一道理,把"official website"說成「官方網站」,官衙與民間不分,確實已經造成了語意混淆,不足為法。
  我知道,在現今一切標準皆降低的台灣說這些,斤斤計較於生活用語的對與錯,大約是沒有什麼人理會的。雖然如此,一己之見還是要表達出來,有人聽沒人聽,接受與否,都不重要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