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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8年1月16日 星期三

就是欠打

  大陸的國亞先生,在《一個普通中國人的家族史》中講了一個關於「邏輯不通」的故事,很有趣,抄錄如下:

以前有個讀書不用功的書生去趕考,考題是就今天所見所聞做一首詩。書生一想,今天出門碰到了鄰居老張,跟老張打招呼時不慎把賣早點的湯桶給踢翻了,走到教坊前聽到裡面彈琵琶,恰好弦斷了,又走到河邊看到兩個漁翁為爭一條魚打架。於是這個書生作了一首「詩」:出門遇老張,腳踢一桶湯,隔牆琵琶斷,兩漁翁相打。寫完後書生讀了一遍,感覺最後一句不押韻,就把「打」字給去掉了,這樣這首詩變成了:「出門遇老張,腳踢一桶湯,隔牆琵琶斷,兩漁翁相」。倒也壓韻。閱卷先生一看這首「詩」,禁不住氣打一處來,用紅筆批了兩個字:「欠打!」書生落榜後一看卷子上的批注,頓時後悔萬分:哎呀,連老師都說了,我就是欠個「打」字,要是當時不把那個「打」字勾掉就好了!

##CONTINUE##  這個故事提醒我們,日常說話也好,作詩寫文章也好,前言後語總要有個關聯,否則生拉硬套,就只能是 nonsense,沒有意義,廢話。112大選前,中央選舉委員會就有一個「欠打」的廣告,什麼北有北投,南有南投,所以全民要公投,硬是把毫不相干的事牽扯在一起,以為押了韻,就是有道理,而且地理位置還給弄錯,據說這是某留德博士的得意之作。於是就有人嗆聲:北有南港,南有北港,不投公投,才是正港。以無厘頭對無厘頭,也是台灣面對「欠打」一事,無可奈何之下,不得不有之舉。其實,好耍無厘頭,欺騙人民的本事,也不必那麼辛苦,千里迢迢遠赴重洋,花了那麼多時間和金錢唸到博士,倒不如租幾片周星馳的電影,看一看就能學會。不過,國家大事,能這麼玩嗎?真是「欠打」!

2008年1月7日 星期一

不合時宜牢騷話:哪來這麼多的「官方網站」?

  不知從什麼時候開始,"official website"被譯成了「官方網站」,從此就泛濫開來。我曾經在2002年9月6日以「官方網站」當關鍵字蒐尋,在「蕃薯藤」找到 了534 筆,而在「Yahoo奇摩」則找到了997筆。「可口可樂」、職棒「兄弟象」、歌星李玟、演員鍾麗緹、遊戲機PlayStation、電腦遊戲「傳奇」等都有「官方網站」,無奇不有。這些組織、公司、個人、電腦遊戲公司怎麼會是「官方 」呢?難道這就是後現代對中文字「官方」字義的顛覆?##CONTINUE##
  五年以後,「官方網站」的使用率更是驚人,原來以百計,現在則以百萬計,2008年1月7日我再到Google蒐尋,已有7,520,000筆了。Google的翻譯器直譯"official website"為「官方網站」;線上台灣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也已正式收入該詞,有二解:「1.指由網站主題代表者所設置的網站,有別於網友為興趣設置的網站。如電影公司為介紹某部新片所設置的網站,即可稱為該影片的官方網站。2. 泛指政府部門所置的網站。」
  英文"official"的意思原比中文「官方」寬,既有中文「官方」的意思,也有與「官方」無關的意思,含括職務上的、正式的、公認的、形式化的等。其中比較貼近"official website"的應該是「正式的」,因此"official website"可譯成「正式網站」,但若能譯成「正宗網站」應該更好,以有別於非本公司、非本人(授權)所架設的網站,也就是「只此一家,別無分號」的意思。
  不過,既然大家都已這麼用,而且教育部也已認可,而且還把「非官方」的解釋擺在「官方」之前,我再怎麼不以為然都沒有用,我再怎麼說也形同廢話。但我就是認為把"official website"譯為「官方網站」是不妥的。而且教育部的辭典也並不怎麼嚴謹,大有媚俗之嫌;也就是說,教育部編的辭典,不但沒有做好把關的工作,而且日益放鬆了中文詞義。我這麼批評當然不專指把"official website"譯為「官方網站」,還有別的詞,譬如「攏絡」明顯是寫錯的,它也收了進去,但卻沒有辦法像「籠絡」一般列出典故。一味媚俗的結果,把「三隻小豬」收入成語,也就不足為奇了。
  五年前第四台Action台的金氏紀錄節目,曾經播出一名婦女長了一個巨大的卵巢瘤,動手術開刀割除後,稱得的"official weight"是303磅,字幕打出來是「正式重量」,幸好沒譯成「官方重量」。不過依照中文用語習慣,此處的"official"其實是不用譯出的。
  看到"official"就一定譯成「官方」,就跟看到"president"就一定譯成「總統」,看到"constitution"就一定譯成「憲法」,看到"approach"就一定譯成「研究途徑」,看到"flight"就一定譯成「飛行」一樣,是翻譯上的機械主義。
  或謂語言是活的,只要約定俗成,為何除了官衙之外,就不能稱為「官方」?"official website"不是已廣泛被稱為「官方網站」,有什麼不可以?
  積非成是,約定俗成固然是語言被固定下來的一個原則,但至少要有個底線,否則把一旦寫成一但,再/在不分,權力/權利不分,反應/反映不分,已/以不分的錯誤,豈不都可以接受?依照片面的「積非成是,約定俗成」邏輯,「只要很多人都寫錯,錯的就是對的」,那麼一旦不就可以等於一但,再=在,權力=權利,反應=反映,已=以?以上所舉的常見的錯別字例子,告訴我們,語言的約定俗成原則,其底線在於不能造成語意的混淆,權力絕對不等於權利,反應絕對不是反映。同一道理,把"official website"說成「官方網站」,官衙與民間不分,確實已經造成了語意混淆,不足為法。
  我知道,在現今一切標準皆降低的台灣說這些,斤斤計較於生活用語的對與錯,大約是沒有什麼人理會的。雖然如此,一己之見還是要表達出來,有人聽沒人聽,接受與否,都不重要了。

2008年1月6日 星期日

中國捷克日本,南京重慶成都

   雖然農曆新年還沒到,但趁著西元2008新春之際,抄錄幾幅很有意思的對聯,以饗網友。這些對聯都寫於對日抗戰結束後。

  有一幅對聯,巧妙地利用國名和中國地名寫成,妙就妙在把名詞當動詞用:

中國捷克日本,
南京重慶成都。
——汪學文,《中共簡化漢字之研究》(台北:政大國研中心,1977),頁21。

  ##CONTINUE##在張正隆的《雪白血紅—遼瀋戰役卷》(北京:解放軍出版社,1989)頁522中,記錄了幾幅日本宣佈無條件投降後第一個春節的春聯,由於作者要描寫國民黨政權為何會敗給共黨共軍,取材皆為負面,但對時局的這些人心反映,也不見得是捏造的:

  北平有一幅對聯寫道:

天上飛來,三羊開泰;
地下鑽出,五子登科。

  「天上飛來」指的是抗戰勝利後,從重慶搭乘專機飛到北京的接收大員,他們的接收最後變成了「劫收」。「地下鑽出」指的是原北平市人員,在日本佔領軍離開後,紛紛冒出來宣示愛國,其中還有些曾與日本人合作的人,他們與來自重慶的接收大員合作,接管了北平。「五子登科」在當時指的是這些接收人員所愛之物,即金子、房子、(衣服)料子、車子、妻子,在張恨水的章回體小說《五子登科》中有很細緻的描寫。

  另外三幅對聯都寫得很白,其中又以甘肅的對聯最為巧妙。

昆明:

本利輕微,捐稅請少抽點;
生命寶貴,自由請放寬些。

重慶:

政治協商完成,民主伊始,官老爺還發橫財麼?
和平建國揭幕,大地回春,工人們再也窮不得!

甘肅:

日日了日,日日不了,愁何日能了不了日;
年年過年,年年難過,想哪年無過難過年?
(案:原書「年年過年」寫為「年年過關」,應為筆誤)

  前述第一幅對聯,我從專門研究中共文字改革的老前輩汪學文書中看到,他還在同書中舉了另一幅對聯,對得也很巧妙。汪在書中寫道,抗日戰爭期間,沿海大學西遷,金陵大學(簡稱「金男大」)、金陵女子文理學院(簡稱「金女大」)、齊魯大學(簡稱「齊大」),均遷往成都華西壩上課。有人就出了上聯曰:「金男大、金女大、男大當婚、女大當嫁、齊大非偶。」這可不好對了。當時,成都市立第一小學為男校,市立第二小學為女校,一小在城南,二小在城北,有人就地取材對以下聯曰:「市一小、市二小、一小城南、二小城北、兩小無猜。」這下聯對得不甚完美,因為上聯有三校,下聯只得二校,但能這樣對出,也很不容易了。

  不過,汪先生舉的這些對聯的例子,是用來說明中國文字不能像中共最初設想的一樣,予以拉丁化。所謂中國文字拉丁化,或稱拼音化,是中共文字改革的原始目標,承接五四時期知識分子的天真而激進的想法,把一個國家的文字跟國力強弱相聯結,因此想把漢字消滅掉。由於清末民初中國羸弱,就把罪過歸於中國的方塊字,而當時強國皆使用拼音文字,因此很自然地以為換方塊字為拼音字,對中國走向富強就必定有幫助。

  幸好中國文字自有其強靭的生命力,不是一些想法極端的文人和執政者能夠輕易廢除,中共為此實驗了三十多年,最後還是在1986年正式宣布放棄消滅漢字的目標。

  如果真的沒有了漢字,那麼中國的成語、對聯、詩詞,甚至書法,都要跟著毀掉。以本文開首抄錄的對聯為例,一旦拉丁化,按漢語拼音正詞法,就只能這樣寫:

Zhongguo Jieke Riben,
Nanjing Chongqing Chendu.

  而甘肅的對聯就要這樣寫:

Riri Liaori, Riri Buliao, Cou Heri Neng Liao Buliao Ri;
Niannian Guonian, Niannian Nanguo, Xiang Nanian Wu Guo Nanguo Nian?

  您看,這還是「對聯」嗎?



延伸閱讀:〈「文革」不是百寶囊:談漢字簡化的實踐〉

2006年11月14日 星期二

「跳」出來還是「站」出來?

  這是一篇舊文了,斷續寫於2001年至2002年8月,但所提問題,卻依然存在,還是值得再貼上來。

  記得2000年總統大選前,常聽到一些人動不動就要「跳」出來,其中甚至還包含一位「院長」級人物,也自稱看不下去要「跳」出來,這令我大惑不解。按中文的習慣用法,除了田徑場外,用「跳」來指稱人的動作時,常帶有貶意,成語中的「跳樑小丑」、「跳籬騙馬」、「跳牆驀圈」以及「上竄下跳」等,都是罵人的話;而「狗急跳牆」、「雞飛狗跳」、「暴跳如雷」等則形容人慌張或失控的情狀。不想今日有這麼多人都不禁要「跳」出來,真是奇哉怪也!其實,若要表明自己是頂天立地、義無反顧、挺身而出,應該「站」出來,才顯得堂堂正正。再者,我們只要稍微想像一下一個人動不動就要「跳」出來的樣子,其情其景實在是很滑稽的。

##CONTINUE##  語言離不開社會,台灣流行起「跳出來」,是否受到閩南語的影響?我直覺地以為不是,腦中想到的只有一個詞:「氣嘎噗噗跳」,和國語的「暴跳如雷」一樣,也是指憤怒至極,情緒失控。再查徐福全所編的《福全台諺語典》,書中收了六個「跳」字帶頭的台諺:

  • 「跳加官—歹開講」:口中咬著面具,不方便聊天之意。

  • 「跳仔跳,四兩料」:謂跳來跳去沈不住氣的做不了大事。

  • 「跳菜股,娶好某」、「跳過火,無事尾」、「跳會過,富會勿退」(會勿是一個字,閩南語「不會」的意思):這三則都和民俗有關,第一則的「菜股」我不明白是何物,在元宵夜時未婚男子跳過去的可以娶到好妻子;第二則是出獄犯人理過髮換過衣服後,到家門口要跳過焚燒中的金紙,以除禍迎祥;第三例是祖籍南安者過年跳火盆時口中唸著這一句。

  • 「跳落三條溪也洗會勿清」:喻冤情難以洗清。這和國語的「跳到黃河也洗不清」有異曲同工之妙。但一個是大黃河,一個是連洗三條溪,溪水可能是清澈的,而黃河本就混濁,所以還是有微妙的差別。

  以上六例台諺,都和挺身而出無關。第一例是歇後語,第三、四、五例是民俗,都無褒貶之意,第六例則是被冤枉。只有第二例和我所談的相關,但卻是罵人的話。

  考查了半天,我還是不知道,台灣究竟是什麼時候流行起「跳出來」這個用語的,為什麼要這樣用?

補記一:2001617TVBS電視新聞報導李登輝澄清,他日前在「北社」講話所說的是「有一些人」,不是「有一個人」。電視台主播報導時用的字眼是李登輝「自己出來」澄清。但我不知道這是李登輝的用語還是主播的用語。

補記二:動不動就說某人「跳」出來,多半是電視台新聞主播的口頭蟬。譬如2002814日某電視台新聞報導又說:陳水扁總統「跳」出來說,上海市的防空演習是事先排定,跟他講話(「一邊一國」)無關,大家不要自己嚇自己。

2006年10月23日 星期一

在大陸,不宜貿然使用「小姐」這個稱呼

  台灣和大陸,雖然語言系統相同,但分隔了很長久的一段時間。由於語言和社會有互為辯證的關係,不同的社會就會有不同的語言表現方式。如果我們從語言符號和語言指涉的角度來看,有時兩岸會用不同的符號表示同一個事物(同物異名),如台灣的「飛彈」相對於大陸的「導彈」,台灣的「貨櫃」相對於大陸的「集裝箱」。有時兩岸的符號相同,但指涉卻大不相同(同名異物),如「愛人」之於台灣,指未婚的戀愛對象,而大陸則指配偶;「窩心」之於台灣是「溫馨」,於大陸則是「寒心」等。

##CONTINUE##  「小姐」一詞,在台灣泛稱未婚女子;但在大陸,長久以來被「同志」一詞所取代(男女平等,「先生」也被「同志」取代),原來的「小姐」則帶有負面含義,指的是封建社會大戶人家的千金,身邊自然伴隨著婢女。

  大陸改革開放後,台商和探親客前往大陸,帶去了大陸久已不使用的「小姐」,不知曾經引起過多少尷尬和誤會。但一些沿海城市接觸外界容易,聽多了似乎也就習慣,慢慢地就不以為忤。然而,改革開放時間一久,過去曾經被中共嚴禁的娼、賭、毒卻都死灰復燃,「小姐」一詞就又有了新含義,是「三陪小姐」的簡稱,專指從事特種營業的女子。

  因此,在大陸旅遊最好不要看到女生就叫「小姐」,有時會討打。以下這則有關愛滋病的報導,可資佐證。

「小姐」首先是一個人
2006年10月18日 00:00:38  來源:新華網

何山

在娛樂場所從業的「小姐」成了衛生部門關注的對象,並集中參加了哈爾濱市市區舉辦的第一次「防艾」知識講座,這種做法引出人們對「掃黃」和「防艾」的爭議(《哈爾濱日報》10月15日)。

對普通民眾開展防艾講座,大家認為理所當然,因為防艾是政府的職責,政府有責任保護我們的身體健康。對象變為「小姐」,就會引發爭議,為什麼呢?因為「小姐」所從事的職業為道德所不齒,為法律所不容。這裡面隱藏著一種觀念:政府應該為「好人」服務,而不是為「壞人」著想。仔細想想就知道,這顯然是錯誤的。一個殺人犯,在拒捕時受到重傷,是任其流血死亡還是送到醫院搶救?相信大家不會認為搶救一個殺人犯是浪費社會資源和財富,因為,殺人犯雖然罪大惡極,但他首先是一個人,然後才是殺人犯。

同樣,在討論這件事時,我們必須明確——「小姐」首先是一個人。

人人生而平等,是現代社會的法理基礎之一。從這一點出發,「小姐」和普通百姓享有同樣的人權,既然我們可以參加政府部門組織的防艾講座,為什麼「小姐」不能呢?而「小姐」作為艾滋病高危人群,自然應該在防艾知識方面得到更多指導。正如醫生眼裡只有病人一樣,衛生行政部門的眼裡也應只有人的健康,這是衛生部門的根本職責,哈爾濱市衛生部門的做法值得讚許,因為他們把「小姐」看成了和我們一樣的人。

「掃黃」和「防艾」的性質迥然不同。「掃黃」是為維護社會秩序,「防艾」是為維護大眾健康,兩者任務和目的不同,不存在互相否定的關係。「防艾」不是對「掃黃」的縱容和許可,它是對人身健康的保護。衛生部門依照職權對「小姐」開展防艾教育,公安部門依法對違法行為進行處罰都是正確的。

在時下艾滋病傳播迅速,艾滋病患者惡意傳播艾滋病事件屢屢發生的情況下,對「小姐」開展防艾教育是十分必要的。但是,我更希望對「小姐」開展防艾教育的理由首先是因為她們應享有與普通人同樣的權利,其次才和其所從事的職業有關。

[來源]

2006年5月28日 星期日

「LP」考

(本文原作於2005年05月26日)

什麼是「LP」?在英文中它或者是 "long play" 的縮寫,或者是「工黨」(Labour Party — L.P.),或者是「低壓」(low pressure—l.p.);它還是我不小心買到的美國進口護膝廠牌的 logo —— La Pointique

  前不久外交部人員不知道陳部長的閩南語——「卵葩」——該如何寫,結果用「LP」來取代,害我們這些喜歡聽音樂的,每次提到「LP」時都要特別註明是黑膠唱片。

##CONTINUE##  在台灣版的「LP」蔚為風波、風潮的時候,有人為了挺部長,幾乎把閩南語的「卵葩」樹為國粹,為了維護台灣「特產」,宣稱「卵葩」為台灣所獨有。其實,「卵葩」並非閩南語所獨有,教育部《國語辭典》有一則歇後語是「捧卵子過橋」,意謂過分小心,而「卵子」就是「卵葩」。而這則歇後語還可在浙江話(吳語)中找到,在《何典》中用的是「卵子」或「卵脬」[註1]二字。由於文字很有趣,轉引如下:

看看來到橋邊,只見一個老鬼,頸上掛串數珠,腰裏束條黃布,雙手捧了卵子,跨著大步,慢慢的跑過橋去。活鬼笑道:「你看這老鬼,怎不把緊橋欄杆,倒捧好了個張騷硬卵?難道怕人咬了去不成?」艄公道:「相公們不知近來奈何橋上,出了一個屁精,專好把人的卵當笛吹。遇有過橋的善人老卵常拖,他便鑽出來驀卵脬一戴,把卵咬住不放;多有被他咬落的。饒是這等捧好,還常常咬卵弗著咬了脬去。所以那些奈何橋上善人,都是這般捧卵子過橋的。」形容鬼道:「真是山山出老虎,處處有強人。我們打狗灣裏,近日也出了一件怪物,叫做甚麼蛐蟺哥,有時伸長倘腳,輥在路頭路腦。倘然路上行人看了野眼,不小心踏著了他,便兩頭一齊蹺起,吹出一口斜氣來,把人呵得卵脬大如腿,[註2]連走路都是不便當的。」說話之間,不覺船已過橋,仍舊扯足滿篷,往前行去。

  《何典》是本妙書,魯迅為它題記,吳稚暉受其影響,想學罵人的話多讀此書可也。此書開頭調寄「如夢令」:

不會談天說地,不喜咬文嚼字,一味臭噴蛆,且向人前搗鬼。放屁放屁,真正豈有此理!

  把「卵葩」寫成「LP」,誇大了閩南語「有音無字」的說法,真正豈有此理!



[註1] 可試著用閩南語發音。
[註2] 小時候常聽人講,不要太靠近癩蛤蟆,否則卵葩會被吹風,與此頗相類。

2006年5月21日 星期日

從「罄竹難書」談成語的誤用

  2001年10月6日的《中國時報》浮世繪版,有篇署名「山樵」寫的一篇〈自信不從眾〉短文中這樣寫道:「自信陪我在紅塵中歷練成長,陪我度過滄桑歲月。自信鼓舞了意志,也催化了肉體,驚人的效益罄竹難書。學業、職業、體魄一路走來一帆風順、水到渠成,樣樣令人知足惜福。」看到其中誤用了「罄竹難書」這個成語,深覺負責本版面的編輯太不負責任,竟連這麼明顯的錯誤都沒幫他改過來。

##CONTINUE##   「罄竹難書」是用來罵人的,比喻這個被罵的對象,罪狀實在太多了,以致書寫不盡。所以這個成語絕對不能用來稱贊人,當然也不能拿來說自己。雖然我們有時也會消遣自己一番,但是用到「罄竹難書」也未免太嚴重了。

  「罄竹難書」語出五代張昭遠等的《舊唐書‧李密傳》:「罄南山之竹,書罪未窮;決東海之波,流惡難盡。」這是李密等人聲討暴君檄文中的名句,罵的正是罪大惡極的隋煬帝。如果大家知道原來「罄竹難書」最早罵的就是隋煬帝,大概就不會再誤用了。

  其實,中國成語中有的屬於中性用語,有的是稱贊、肯定用語,有的則是批評、責罵的用語,不能任意使用。譬如,稱贊一個人眼光看得遠,我們說他「高瞻遠矚」,反之,我們罵他「目光如豆」或「鼠目寸光」。我們持正面態度稱贊時代偉人「豐功偉績」;反之,我們持負面態度批評執政者的政績「乏善可陳」。以上幾個例子從字面上即可見其意在褒或貶,但是有些成語在字面上卻看不出有何褒貶之意,如本題的「罄竹難書」就是典型的例子,另外像「一丘之貉」、「沆瀣一氣」等,都是罵人的,使用時可得留心才好。
(原寫於2001年10月26日,2002年03月08日修訂)

2006年3月28日 星期二

馬關條約,「已為」割台!

  電視新聞台的字幕常打錯,為人詬病久矣,但未見改善。

  • 2006.03.26.14:05左右,「東森新聞台」報導馬英九訪美講話,字幕打出:「馬關條約,已為割台」。
  • 2006.03.27.20:24左右,「東森新聞台」字幕打出:「一究竟」。
##CONTINUE##
  我不是都在看東森新聞台,只不過連著兩次剛好都看到錯誤字幕。電視台為什麼讓語文程度很差的人擔任字幕編輯的工作呢?電視台主管這麼輕視字幕嗎?那為什麼不乾脆取消字幕?難道只是要服務聽障人士,所以不必當一回事?可是,即使心中服務對象有限,也不能輕視聽障人士收取正確資訊的權利吧。

  這一陣子大家討論「火星文」,擔憂台灣新一代語文程度下滑,並從電腦網路的使用、報紙新聞標題的標新立異,以及中學課程的設計不良等方面討論了語文程度下滑的種種原因。但除了這些因素之外,新聞台的字幕是不是也是禍源之一呢?另外,「語文」也者,自然包括了口語,新聞台主播或現場記者不良的口語習慣,是不是也已到了應該痛下決心改正的時候了呢?